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

創世紀 (依市瑪耳誕生)

第十五章 創15:1-21

上主與亞巴郎立約 (The Covenant with Abram)

  1. 這些事以後,有上主的話在神視中對亞巴郎說:「亞巴郎,你不要怕,我是你的盾牌;你得的報酬必很豐厚! 」
  2. 亞巴郎說:「我主上主! 你能給我什麼﹖我一直沒有兒子;繼承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厄里則爾。」
  3. 亞巴郎又說:「你既沒有賜給我後裔,那麼只有一個家僕來作我的承繼人。」
  4. 有上主的話答覆他說:「這人決不會是你的承繼人,而是你親生的要做你的承繼人。」
  5. 上主遂領他到外面說:「請你仰觀蒼天,數點星辰,你能夠數清嗎﹖」繼而對他說:「你的後裔也將這樣。」
  6. 亞巴郎相信了上主,上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。
  7. 上主又對他說:「我是上主,我從加色丁人的烏爾領你出來,是為將這地賜給你作為產業。」
  8. 亞巴郎說:「我主上主!我如何知道我要佔有此地為產業﹖」
  9. 上主對他說:「你給我拿來一隻三歲的母牛,一隻三歲的母山羊,一隻三歲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。」
  10. 亞巴郎便把這一切拿了來,每樣從中剖開,將一半與另一半相對排列,只有飛鳥沒有剖開。
  11. 有鷙鳥落在獸屍上,亞巴郎就把牠們趕走。
  12. 太陽快要西落時,亞巴郎昏沉地睡去,忽覺陰森萬分,遂害怕起來。
  13. 上主對亞巴郎說:「你當知道,你的後裔必要寄居在異邦,受人奴役虐待四百年之久。
  14. 但是,我要親自懲罰他們所要服事的民族;如此你的後裔必要帶著豐富的財物由那裏出來。
  15. 至於你,你要享受高壽,以後平安回到你列祖那裏,被人埋葬。
  16. 到了第四代,他們必要回到這裏,因為阿摩黎人的罪惡至今尚未滿貫。」
  17. 當日落天黑的時候,看,有冒煙的火爐和燃著的火炬,由那些肉塊間經過。
  18. 在這一天,上主與亞巴郎立約說:「我要賜給你後裔的這土地,是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的河,
  19. 就是刻尼人、刻納次人、卡德摩尼人、
  20. 赫特人、培黎齊人、勒法因人、
  21. 阿摩黎人、客納罕人、基爾加士人和耶步斯人的土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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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創16:1-16

依市瑪耳誕生
  1. 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依,沒有給他生孩子,她有個埃及婢女,名叫哈加爾。
  2. 撒辣依就對亞巴郎說:「請看,上主既使我不能生育,你可去親近我的婢女,或許我能由她得到孩子。」亞巴郎就聽了撒辣依的話。
  3. 亞巴郎住在客納罕地十年後,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依將自己的埃及婢女哈加爾,給了丈夫亞巴郎做妾。
  4. 亞巴郎自從同哈加爾親近,哈加爾就懷了孕;她見自己懷了孕;就看不起自己的主母。
  5. 撒辣依對亞巴郎說:「我受羞辱是你的過錯。我將我的婢女放在你懷裏,她一見自己懷了孕,便看不起我。願上主在我與你之間來判斷! 」
  6. 亞巴郎對撒辣依說:「你的婢女是在你手中;你看怎樣好,就怎樣待她罷! 」於是撒辣依就虐待她,她便由撒辣依面前逃跑了。
  7. 上主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旁,即在往叔爾道上的水泉旁,遇見了她,
  8. 對她說:「撒辣依的婢女哈加爾! 你從那裏來,要往那裏去﹖」她答說:「我由我主母撒辣依那裏逃出來的。」
  9. 上主的使者對她說:「你要回到你主母那裏,屈服在她手下。」
  10. 上主的使者又對她說:「我要使你的後裔繁衍,多得不可勝數。」
  11. 上主的使者再對她說:「看,你已懷孕,要生個兒子;要給他起名叫依市瑪耳,因為上主俯聽了你的苦訴。
  12. 他將來為人,像頭野驢;他要反對眾人,眾人也要反對他;他要衝著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。」
  13. 哈加爾遂給那對她說話的上主起名叫「你是看顧人的天主,」因為她說:「我不是也看見了那看顧人的天主嗎﹖」
  14. 為此她給那井起名叫拉海洛依井。這井是在卡德士與貝勒得之間。
  15.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了一個兒子,亞巴郎給哈加爾所生的兒子,起名叫依市瑪耳。
  16.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依市瑪耳時,亞巴郎已八十六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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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創17:1-14
立割損禮
  1. 亞巴郎九十九歲時,上主顯現給他,對他說:「我是全能的天主,你當在我面前行走,作個成全的人。
  2. 我要與你立約,使你極其繁盛。」
  3.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;天主又對他說:
  4. 「看,是我與你立約:你要成為萬民之父;
  5. 以後,你不再叫做亞巴郎,要叫做亞巴辣罕,因為我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,
  6. 使你極其繁衍,成為一大民族,君王要由你而出。
  7. 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,訂立我的約,當作永久的約,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天主。
  8. 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,即客納罕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;我要作他們的天主。」
  9.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:「你和你的後裔,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。
  10. 這就是你們應遵守的,在我與你們以及你的後裔之間所立的約:你們中所有的男子都應受割損。
  11. 你們都應割去肉體上的包皮,作為我與你們之間的盟約的標記。
  12. 你們中世世代代所有的男子,在生後八日都應受割損;連家中生的,或是用錢買來而不屬你種族的外方人,都應受割損。
  13. 凡在你家中生的,和你用錢買來的奴僕,都該受割損。這樣,我的約刻在你們肉體上作為永久的約。
  14. 凡未割去包皮,未受割損的男子,應由民間剷除;因他違犯了我的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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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創17:15-27

應許生子
15.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:「你的妻子撒辣依,你不要再叫她撒辣依,而要叫她撒辣。
16. 我必要祝福她,使她也給你生個兒子。我要祝福她,使她成為一大民族,人民的君王要由她而生。
17.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笑起來,心想:「百歲的人還能生子嗎﹖撒辣已九十歲,還能生子﹖」
18. 亞巴郎對天主說:「只望依市瑪耳在你面前生存就夠了! 」
19. 天主說:「你的妻子撒辣確要給你生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依撒格;我要與他和他的後裔,訂立我的約當作永久的約。
20. 至於依市瑪耳,我也聽從你;我要祝福他,使他繁衍,極其昌盛。他要生十二個族長,我要使他成為一大民族。
21. 但是我的約,我要與明年此時撒辣給你生的依撒格訂立。」
22. 天主同亞巴郎說完話,就離開他上升去了。

亞巴郎全家男子受割損
23. 當天,亞巴郎就照天主所吩咐的,召集他的兒子依市瑪耳以及凡家中生的,和用錢買來的奴僕,即自己家中的一切男子,割去了他們肉體上的包皮。
24. 亞巴郎受割損時,已九十九歲;
25. 他的兒子,依市瑪耳受割損時,是十三歲。
26. 亞巴郎和他的兒子依市瑪耳在同日上受了割損。
27. 他家中所有的男人,不論是家中生的,或是由外方人那裏用錢買來的奴僕,都與他一同受了割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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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筆記:
天主早已應許亞巴郎子孫有如繁星,要將客納罕地賜給他們(13:14-17);
但他至今無子, 又到處漂泊, 天主遂又重復所許; 他縱己年老, 妻子又不生育, 還是堅信了天主的話, 因此天主使他成義(4、迦3:6-9、希11:11-12、雅2:23)
又為嘉許他的信德, 就同他立了約。這約不是雙方的結盟, 而是天主單方面的恩賜。天主立約所規定的祭獻, 似乎是古時立約的儀式(34:18)

像頭野驢;他要反對眾人,眾人也要反對他;他要衝著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」此預言叫亞巴郎明白, 向他的子孫預許的不只是幸福, 而也有苦難。[四百年]:12:41[四百三十年]。這種差異是本書作者喜用的成數的原故。
冒烟冒火是天主親臨的表示(3:2,13:21)保證天主既許必踐。

撒辣依把婢女給亞巴郎作妾生子一事, 原是近東古俗(30:1-69, 31), 參見哈慕辣彼法典。
[天主的使者…](初見本章)是指天主自己(16:13,22:11,3:2,2:1), 人既然不能見到天主, 更不能接近, 因為人見了天主必死無疑, 因此天主為就和人的軟弱, 藉天使的形像顯現。
古人的這種思想表示承認天主的超越性。教父多以為[上主的天使],是天主的聖言, 即要降生成人的聖子。
[野驢]的比喻直指依市瑪耳, 但也暗示他強悍的後裔阿辣伯人。

天主更改亞巴郎和他妻子的名字(5/15),表示喊他們的名字的, 要記得他們是萬民真福之源, 萬民都要因著亞巴郎獲得祝福(12:1-3,51-2)

割損禮在亞巴郎之前已為許多民族所通行; 當時此禮只表示男子已成人, 可以結婚。但天主給亞巴郎和他的後代子孫所制定的, 是男孩生後第八日應行割損。此割損禮為以色列人具有一種宗教的深意:即藉此禮以色列的男子加入天主的選民, 從此他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(12:44, 12:3, 5:2-8)

本章前段所提的盟約, 並非真正的盟約, 只是天主賜恩的好意。連割損禮也不是盟約, 而是天主定的章程, 作為盟約的標記。以色列人多以為受了割損禮, 即成了亞巴郎之子孫, 必受祝福。因此梅瑟和先知常強調心靈的割損(10:12-22, 26:41,4:4,9:24-26,44:7)
新約以割損為聖洗的預像(3:3,2:11,伯前3:21)

從此聖經少記依市瑪耳而多叙依撒格的事, 更證明本書的體例以選民為正統, 不涉及選民以外的事。(8章注一)